文明条例PPT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个人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外籍人士。第三条(基本原则)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坚持公民自律推动社会共治倡导文明行为抵制不文明行为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第四条(公共秩序)遵守公共秩序不随意插队、闯红灯、乱穿马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为老、幼、病、残、孕让座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第五条(网络文明)文明上网不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尊重他人隐私不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积极参与网络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第六条(社区文明)遵守社区管理规定不随意搭建、占用公共空间保持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整洁不乱堆乱放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促进邻里和谐第七条(家庭文明)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建立和谐家庭关系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关心未成年人的教育培养良好家风第八条(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职业形象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第三章 文明行为倡导与激励第九条(文明行为倡导)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教育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文明行为宣传和实践活动媒体应当积极传播文明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第十条(文明行为激励)对表现突出的文明个人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文明行为奖励基金在公共服务、公共资源分配等方面对文明个人和单位给予优先考虑第四章 不文明行为惩戒第十一条(不文明行为惩戒)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不文明行为可以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不文明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则第十二条(实施与监督)本条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评估本条例实施情况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十三条(解释权)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条(生效日期)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并非真实存在的法律条例。如有需要,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